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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國人大代表譚旭光:加快道路國VI法規(guī)審批 推進新能源叉車市場應用

商用車之家訊:譚旭光在兩會期間表示要加快推動道路國VI法規(guī)發(fā)布審批進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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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在3月5日召開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,全國人大代表,山東重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、濰柴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、山東省交通工業(yè)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譚旭光,向大會提交了兩項議案:《關于加快推進實施道路國VI階段排放標準的議案》、《關于加快推進新能源叉車應用及實施非道路四階段排放標準的議案》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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譚旭光代表


加快推動道路國VI法規(guī)發(fā)布審批進度


       譚旭光在提交的《關于加快推進實施道路國VI階段排放標準的議案》中表示,重型商用車作為重要的運輸工具,同時也是機動車的主要污染源。降低重型車污染物排放,一方面要積極推進新能源技術創(chuàng)新,另一方面要加快推動傳統(tǒng)能源排放法規(guī)升級,嚴格限制汽車污染排放。 


       目前,歐美主要國家已于2010年前后開始實施重型車歐VI及相當?shù)呐欧艠藴?,我國直?017年7月起,才在全國全面實施國V排放標準。國VI標準與國V相比,排放標準提高30%以上,氮氧化物減少77%,顆粒物減少67%,引入PN(顆粒數(shù)量)的限值要求,并且加嚴了排放耐久性、OBD相關要求,同時引入整車排放測試要求,從根本上保證排放達標。個別地方政府為緩解區(qū)域內大氣環(huán)境保護的壓力,在已有國VI標準的前提下,仍擬出臺有別于國標的地方標準,不利于全國統(tǒng)一標準,同時給機動車和發(fā)動機生產(chǎn)企業(yè)造成研發(fā)和生產(chǎn)成本上升,最終由消費者承擔增加的相關成本。 


       為此,譚旭光建議:一是國家環(huán)保標準主管部門,加快推動道路國VI法規(guī)發(fā)布審批進度;二是地方政府不再出臺地方標準,鼓勵在發(fā)達地區(qū)和城市比全國統(tǒng)一時間提前1~2年實施國VI。


關于加快推進新能源叉車應用


       譚旭光在提交的《關于加快推進新能源叉車應用及實施非道路四階段排放標準的議案》中提出,叉車是工業(yè)搬運車輛,從動力上主要分為內燃叉車和電動叉車。目前我國企業(yè)中使用的叉車70%以上都是內燃驅動叉車,而且為柴油機驅動。 


       該議案中分析了我國叉車行業(yè)主要存在以下三個問題: 


       一是污染嚴重。內燃(柴油)叉車在使用過程中,排放大量的有害物質。實驗證明,一輛柴油叉車一年的氮氧化物排放量是家庭轎車的210倍,固體顆粒物排放量是家庭轎車的296倍。而電動叉車噪音低,零污染,如用一臺電動叉車替換一臺3T柴油叉車,一年可以減少5600L柴油損耗,減少202kg氮氧化物和16kg顆粒物的排放。 


       二是排放標準落后。目前我國實施的是非道路三階段(相當于歐洲的3A階段),而目前歐洲實施的是四階段,歐洲5階段也將在2019年開始實施,中國與歐洲相比排放標準的差距非常大。 


       三是難以監(jiān)管。因為叉車大都在工廠內作業(yè),不需要上牌照,沒有強制報廢的要求,使得很多在用叉車排放嚴重超標,得不到有效控制。 


       為此,譚旭光建議:一是加快立法推進新能源叉車(鋰電叉車、燃料電池叉車)的推廣應用;二是要加快非道路機械四階段排放標準的盡快實施。要像車輛管理一樣將叉車管起來,建立上牌、強制報廢等制度,推動企業(yè)淘汰老舊柴油叉車,對減少污染物排放,改善我國食品、醫(yī)藥物流安全和環(huán)境保護具有重大意義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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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詞: 濰柴動力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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